注册“玉宝强”商标?王宝强维权!

发布日期:2026-06-28 01:58:03   来源 : 32.CN知协    浏览量 :5
32.CN知协 发布日期:2026-06-28 01:58:03  
5

近年来,公众人物姓名遭遇商标抢注的情况屡见不鲜,今天我们来看一起关于国内演员王宝强用姓名权无效宣告“玉宝强”商标(简称争议商标)的案例。


 timg (1).jpg


争议商标“玉宝强”是由自然人刘克于2016年12月申请的,该商标在2019年3月被核准注册,指定使用在第14类的“贵重金属锭,首饰盒,珠宝首饰,钟,手表,人造珠宝,小饰物(首饰),人造金刚石,项链(首饰),电子钟表”等商品上。


 [6E9PYT16_QZW({(4X4TC@5.png

 

可以看出,争议商标“玉宝强”与演员王宝强的姓名只有1“点”之差,不仔细看的话很容易造成混淆。

 

发现争议商标的存在之后,王宝强于2019年7月就争议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申请。

 

根据王宝强方提供的证据证明,“王宝强”姓名有较高知名度,为相关公众所熟知。本案争议商标“玉宝强”与申请人姓名“王宝强”在文字构成、视觉效果上相近,被申请人将与申请人姓名高度近似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,容易误导公众,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所购商品与申请人存在特定关联,从而对申请人姓名造成损害,构成对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二条所指的“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”之情形。

 

经审查,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,对争议商标裁定宣告无效,王宝强姓名获得保护。

 

除此之外,争议商标“玉宝强”并非是刘克名下唯一一件商标,其于2017年、2018年、2019年多次申请“玉宝强”商标,且都已成功注册。


 D]5B85NVP[0GCXNE_`L()MP.png

 

王宝强应该也不会放任自由,这些商标最终的结局也会是宣告无效。

 

值得一提的是,本案对于姓名权的保护,包括了高度近似的文字。这意味着,公众人物姓名权维权更加方便,而且商标法对恶意注册行为打击力度更大。

以上内容来自32.CN知协推送
关注
关于我们
热门推荐
合作伙伴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资讯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客服,我们将尽快处理
Copyright © 2025-2027 ToB产业网址导航 公安备案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3138号 浙ICP备16025413号-9
支持 反馈 关注 数据